为了保证公司形象和该栏目的品质,文章首先都是来自公司专家的原创;其次由于栏目发布的都是专业性文章,所以文章相对严谨和严肃,缺乏个人公众号的娱乐性和趣味性,我们更没有为了阅读量而专门去找某些噱头和热点。我们只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典案例进行专业的解读和分析。可以说,每一期的内容都是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和深思熟虑的。因为,我们希望通过该栏目,一方面可以通过风险工作经验和案例,提示企业要应该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去规避同样可能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汇总每一期的核心内容,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贸易合规系统。所以,公司对于每篇文章的阅读量是多少并不特意关注,相反,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每一期是否对企业会有所帮助和启发。一年来,一些企业通过该栏目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的专家也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接下来我们书归正传,说说我国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的事。11月14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2019年第177号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103号、2014年第58号、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根据全球范围看,2017年禽肉产量约为1.18亿吨,预计到2026年,将会增加到1.31亿吨。在接下来的10年中,全球人均禽肉量预计将增长5.5%。根据预测,2017-2027年间,全球发展中国家人均肉类消费量将从2017年的26.42公斤增长至27.86公斤,肉类消费比例也将发生细微变化。禽肉消费占比将从2017年的39%增长至2027年的40%,增长1个百分点。预计发展中国家肉类消费结构中猪肉占比将逐渐下降,禽肉占比将逐渐上升,禽肉表现出对猪肉的替代性。全球的主要禽肉生产地区集中在中国、美国、巴西和欧盟。巴西和美国是禽肉生产大国,不仅技术先进,而且体量宏大,他们不仅在美洲大陆家禽养殖业数一数二,在全球养殖业也是呼风唤雨。我国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后,将进一步拓展我国禽肉进口来源市场,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进口肉类产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执行。
从国外进口肉类必须满足四大基本条件:
1一是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备案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后方可进口,也就是必须在《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内方可进口。
2二是进口企业须有冷库并在海关总署备案,审批合格方可使用。
3三是中国进口商须按照海关总署《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136号令,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的有关规定,取得进口肉类产品备案资格,且提交进口肉类产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后,方可进口。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海关总署实施检验检疫,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准予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另外,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还必须符合国际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
4四是进口肉类的商品编码(HS)涉及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向商务委员会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
转自: 南京宏康报关
热品推荐
Hot product